商品名称:复方土槿皮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251
生产厂商:广东恒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通用名称 | 复方土槿皮酊 |
性状 | |
规格 | 20ml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在塑料瓶内塞顶部用针插一小孔,将药液挤出涂患处,一日1~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用塑料瓶包装。每瓶装20毫升。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出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要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TJPT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恒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