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奥氮平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23516

生产厂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精神分裂症,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奥氮平在维持治疗期间能够保持其临床疗效。还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患者,奥氮平可用于预防双向情感障碍的复发。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23516
通用名称 奥氮平片
性状
规格 10mg*6片*2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成人: (1)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 (2)躁狂发作:单独用药时起始剂量为每日15mg,合并治疗时每日10mg。 (3)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持续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情况合并辅助药物治疗情感症状。在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的预防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个体临床状况不同,在5-20mg/日的范围内相应调整每日剂量。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使用超过推荐起始剂量的药物,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2、特殊人群: (1)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 (2)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加快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的患者)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的无症状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高γ-谷氨,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
用药禁忌 1、禁用于已知对该药中任意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已知有窄角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不推荐使用奥氮平治疗帕金森病及与多巴胺激动剂相关的精神病。在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这类患者服用奥氮平后帕金森症状恶化,或幻觉比安慰剂更为常见和频繁,而奥氮平对于这些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的疗效与安慰剂相当。在这些试验中,要求患者使用最低起始有效剂量的抗帕金森药物(多巴胺激动剂)保持稳定状态,并且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持使用的抗帕金森药物种类和剂量的一致。奥氮平起始为2.5mg/日,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最高调整到15mg/日。 2、奥氮平没有被批准用作治疗痴呆有关的精神病和/或行为紊乱,对这类特殊的患者也不推荐使用,因为有增加死亡率和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12周),受试者为患有痴呆的精神病和/或行为紊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78岁)。和安慰剂比较,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有2倍的增加(分别为3.5%,1.5%)。但死亡发生率与奥氮平的剂量(平均日剂量为4.4mg)或治疗的周期无正相关性。导致死亡率升高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65岁,吞咽困难,镇静状态,营养不良和脱水,肺部疾病(如吸入或非吸入性肺炎),或同时服用苯二氮卓。然而,排除这些风险因素,使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依然高于服用安慰剂的患者。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对妊娠期妇女还没有足够的对照试验研究。已经怀孕或在奥氮平治疗期间准备怀孕的患者,要通知医生。由于经验有限,只有当可能的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能使用本药。在怀孕期的后3个月使用奥氮平的母亲,罕有婴儿出现震颤、肌张力高、昏睡及嗜睡的自发报告。 (2)哺乳期妇女:在一项健康妇女的哺乳研究中,奥氮平通过乳汁排泄。稳态时平均婴儿暴露(mg/kg)估计为母体奥氮平浓度(mg/kg)的1.8%。如果患者服用奥氮平,建议不要哺乳。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ADP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