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715

生产厂商: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溃疡症的胃--食管返流症(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痛性胃-食管返流症的维持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校尚未进行评估。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715
通用名称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性状
规格 20mg*10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20mg(2片),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1片)片剂,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六周才可达痊愈。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疗程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O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1片)/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雷贝拉唑钠肠溶片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用药禁忌 1.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替代品或对该制剂制备中使用的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用雷贝拉唑钠治疗的症状反应不排除存在胃或食道癌。因此在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BLZNCR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