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芬那酸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0447
生产厂商: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447 |
通用名称 | 甲芬那酸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5g*1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用药禁忌 | ①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②炎性肠病;③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加芬甲芬那酸胶囊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FNS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