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热速清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052
生产厂商:江西倍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2 | 
| 通用名称 | 小儿热速清颗粒 | 
| 性状 | |
| 规格 | 2g*10袋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1/4-半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1袋,三岁至七岁,一次1袋-1.5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袋-2袋,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热速清口服制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瘙痒、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风寒感冒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江西倍肯药业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寒感冒者不适用。6.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XERSQKL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江西倍肯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