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麝珠明目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15
生产厂商: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5 |
通用名称 | 麝珠明目滴眼液 |
性状 | |
规格 | 0.3g:5ml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滴眼。取本品1支(0.3g)倒入装有5ml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视疲劳者: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
不良反应 |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刺激食物。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卢隆平牌眼药麝珠明目滴眼液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麝珠明目滴眼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ZMMDY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