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开灵泡腾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009
生产厂商: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09 |
通用名称 | 清开灵泡腾片 |
性状 | |
规格 | 1g*2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热水中泡腾溶解后服用。一次2~4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皮疹、瘙痒、头晕、头痛、胸闷、乏力、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 |
用药禁忌 | 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清开灵泡腾片。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泡腾片,不可直接吞服。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清开灵泡腾片。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KLPT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