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百花定喘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110
生产厂商: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110 |
通用名称 | 百花定喘丸 |
性状 | |
规格 | 9g*4丸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清菲老方百花定喘丸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菲老方百花定喘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HDC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