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103

生产厂商: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2 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用于改善单独采取饮食、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 2 型糖尿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103
通用名称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
性状
规格 0.25g:2.5mg*12片*2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对于仅采用饮食及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高血糖的 2 型糖尿病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 250 mg/2.5 mg,每日 1 次,每次一片,与食物一起服用。对空腹血糖值(FPG)在 280~320 mg/dL 范围内的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可考虑为 500 mg/2.5 mg 每日 2 次。尚未确定本品在 FPG 超过 320 mg/dL 的患者中的疗效。 为了充分控制血糖的水平,可按照下述方法递增剂量:每隔 2 周每日增加一片本品,直到达到每日最大剂量为 2000 mg/20 mg 或 2000 mg/10 mg,并且分次服用。在使用本进行初始治疗的试验中,尚没有每日给药总剂量超过 2000 mg/20 mg 的临床使用经验。
不良反应
用药禁忌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以下患者中禁用: 由于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所引起的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例如男性血清肌酐水平 ≥ 1.5 mg/dl,女性 ≥ 1.4 mg/dl 或肌酐清除不正常)。 需用治疗的充血性心脏衰竭患者。 对格列吡嗪或盐酸二甲双胍过敏患者。 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伴有昏迷或没有昏迷症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须用胰岛素治疗。 接受血管中给予碘酸盐对照物进行放射研究的患者应暂停使用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因为这类产品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乳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性疾病,可能发生于给予本品治疗时二甲双胍在体内的蓄积。发生该症的致死率约 50%。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也可能与多种病理生理条件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当出现显著的组织低灌注和血氧不足。乳酸性酸中毒的特征表现为血液中乳酸盐水平升高(>5 mmol/L)、血 pH 降低、伴有阴离子间隙增加和乳酸盐/丙酮酸盐比例增大的电解质紊乱。如果二甲双胍可能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的原因,则二甲双胍的血浆浓度水平一般 > 5 μg/ml。 据报道,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概率非常低(约 0.03/1000 患者一年,约 0.015 致死例/1000 患者一年),所报道的病例主要发生于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内源性肾病和肾低灌注患者,且通常在同时进行多重内/外科治疗以及接受多种药物的患者中。必须接受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尤其是患有非稳定性或急性心衰的患者,容易出现低灌注和血氧不足的危险,是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高危人群。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随着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以及年龄增大而增加。 采取定期监测接受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以及给予最小有效剂量的二甲双胍的方法可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的危险,对接受治疗的老年患者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对于年龄 ≥ 80 岁的患者,因为这类患者较易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只有通过测定肌酐清除率显示肾功能没有降低后才能给予本品。当出现任何与血氧不足、脱水和脓血症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因为肝功能受损会明显限制其对乳酸盐的清除能力,本品应避免在有临床或实验室肝病症状的患者中使用。服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急性或慢性过量酒精的摄取,因为酒精可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盐的代谢作用。此外,在接受血管内造影术或任何外科手术前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EJSGGLBQ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