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538
生产厂商: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毒理】)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538 |
通用名称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性状 | |
规格 | 30片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 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 12 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 35kg):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口服。需随食物服用。 漏服剂量 如果漏服一剂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且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不足 18 小时,则患者应尽快服用一剂,并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 18 小时以上,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药物,仅应恢复正常给药时间。 如果患者在服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后 1 小时内呕吐,则该患者应再服用一片。如果患者在服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后超过 1 小时呕吐,则该患者无需再服用一片。 特殊人群 老年人 无需针对年龄为 65 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 肾功能损害 对于肌酐清除率 (CrCl) 估计值 ≥15mL/min 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12岁, 并且体重至少为 35kg)或CrCl <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 在进行血液透析当天,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完成后给予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参见【药理毒理】) 对于CrCl <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尚无给药剂量推荐(参见【药理毒理】)。 肝功能损害 无需针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注意事项】和参见【药理毒理】)。 儿童人群 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在 12 岁以下或体重 <35kg 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对活性成分或以下所列任一赋形剂过敏:α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聚乙烯醇、二氧化钛、聚乙二醇、滑石粉和氧化铁黄。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MSBFTNFW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