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肺宁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801
生产厂商: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801 |
通用名称 | 肺宁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14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肺宁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肺宁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N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