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吲哚美辛凝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 H20130224
生产厂商:兴和株式会社
功能主治:肌肉痛、肩部僵硬、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 H20130224 |
| 通用名称 | 吲哚美辛凝胶 |
| 性状 | |
| 规格 | 35g |
| 单位 | 支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一日1~4次,适当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 不良反应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 用药禁忌 | 1、下列患者禁止使用:对本品过敏者;有哮喘病史者。2、下列部位禁止使用:眼部周围、粘膜等;湿疹、斑疹、伤口部位;脚气和顽廯等或化脓部位。3、禁止长期连续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铝管。35克/支。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兴和株式会社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正在使用其它药品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有药物过敏史者。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使用5~6日扔未见症状改善。3、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指导下使用;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本品仅限于外用,禁止内服;每周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请勿用透气性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保管及其他注意事项: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请勿放入其他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3请勿用沾有本品的手接触眼睛等粘膜部位。4请勿与眼镜、装饰用金属类、化纤类的衣服、塑料类、地板以及家具类等接触,以免引起性质改变。5如衣服或被褥沾到本品,应尽快用水或者洗涤剂清洗。6使用后应洗手。7 请勿靠近火源。8超过有效期(见外包装及管体)的产品不得使用。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YDMXNJ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兴和株式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