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咳特灵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291

生产厂商: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91
通用名称 咳特灵胶囊
性状
规格 360mg:1.4mg*13粒*1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用药禁忌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盾克咳特灵胶囊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盾克咳特灵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TL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