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185
生产厂商: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酯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5 |
通用名称 |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2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不良反应 | 长期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用药禁忌 | 1.患处已破溃、化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有疱疹、水痘)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复方地塞米松乳膏。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为缓解,期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比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状态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CSDSMS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