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明目上清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997
生产厂商: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97 |
通用名称 | 明目上清片 |
性状 | |
规格 | 0.6g*3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大黄泻下作用强,饭前服用对胃肠道的刺激大,可以引起腹泻。 |
用药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MSQ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