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氨咖黄敏口服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569
生产厂商: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569 | 
| 通用名称 | 氨咖黄敏口服溶液 | 
| 性状 | |
| 规格 | 5ml*6支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1~4岁儿童,一次0.5支;5~9岁儿童,一次1支;10岁以上儿童一次1.5-2支。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江中氨咖黄敏口服溶液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江中氨咖黄敏口服溶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AKHMKFRY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