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肟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8130
生产厂商: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菌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 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8130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肟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0mg*7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 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 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 16 %、大便次数增多 6 %、腹痛 3 %、恶心 7 %、消化不良 3 %、腹胀 4 %;发生率低于 2 %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 ALT 、 AST 、 ALP 、 LDH 、胆红素、 BUN 、 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 Coombs 试验阳性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1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 ,6 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 ) 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 ) 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 ) 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 10 天。( 5 )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W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