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风热感冒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2020190
生产厂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清热,利咽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190 |
| 通用名称 | 风热感冒颗粒 |
| 性状 | |
| 规格 | 10g*15袋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居安诺风热感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FRGMKL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