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065
生产厂商: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065 |
通用名称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g*5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AFHNM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