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Ⅴ)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28
生产厂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疾病:1.急慢性风湿性、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28 |
通用名称 |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Ⅴ) |
性状 | |
规格 | 50mg*2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一次1片(100mg),或者一日1~2次,一次1片(75mg),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或咀嚼。 |
不良反应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S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2.消化道溃疡禁用正远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Ⅴ)。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应慎用正远双氯芬酸钠缓释片(Ⅴ);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9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10.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用量;11.在妊娠期间,一般不宜使用,尤其是妊娠后3个月。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12.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13老年人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LFSNHSP(V)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