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酸咪康唑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00
生产厂商: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00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溶液 |
性状 | |
规格 | 5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硬核医生硝酸咪康唑溶液。3.避免接触眼睛。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MKZR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