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598

生产厂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6020598
通用名称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性状
规格 23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1~3岁儿童,一次0.5~1袋;4~6岁,一次1~1.5袋;7~9岁,一次1.5~2袋;10~12岁,一次2~2.5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不良反应 1.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服不适、口干和食欲缺乏等,可自行恢复。2.偶见皮疹。有报道,极少数求者使用对乙肤氨基的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用药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RAFHNM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