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柴胡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107
生产厂商: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107 |
通用名称 | 柴胡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9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智上柴胡口服液。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高智上柴胡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H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