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颈康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632
生产厂商: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型颈椎病所致的: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32 |
通用名称 | 颈康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3g*13粒*3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颈康制剂有: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渴、胃痛、胃胀、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非特异性粪便异常等表现。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3.全身性:乏力。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血压下降、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6.也有肝功能异常个例报告。 |
用药禁忌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病史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井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肝生化指标异常和有肝病史者慎用。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5.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7.忌食生冷,油腻食物。8.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K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