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咖酚散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373

生产厂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373
通用名称 阿咖酚散
性状
规格 1 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用药禁忌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剂型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AKFS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