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茶碱沙丁胺醇缓释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48
生产厂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48 |
通用名称 | 茶碱沙丁胺醇缓释片 |
性状 | |
规格 | 6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能咀嚼应用水将整片吞服。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次。调整剂量时,可沿划痕掰开口服。 |
不良反应 | 头疼、恶心、呕吐、失眠、心悸,少见的不良反应有消化不良,震颤、头晕、易激动,不良反应多属轻度。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成分或其它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慎用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病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检测和研究 3、低氧血症、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消化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4、虽然茶碱偶可在肠胃道引起局部刺激,但肠胃道症状常为中枢性的同时往往发生于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 5、由于本品中含有沙丁胺醇,故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同时应用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用药:尚未对茶碱进行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亦不知道孕妇服用茶碱能否引起胎儿损伤或影响生殖能力,对于孕妇,只有必须使用时才给用黄嘌呤类药物。 2、茶碱可进入乳汁,使婴儿发生烦躁或其他中毒征象。建议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JSDACH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