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麻美敏片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87
生产厂商: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87 |
通用名称 | 氨麻美敏片Ⅱ |
性状 | |
规格 | (8+4)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日片(氨酚伪麻美芬片):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白天每6小时服1次。夜片 (氨麻美敏片Ⅱ):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片。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用药禁忌 | 对伪麻黄碱、抗组胺药、对乙酰氨基酚或氢溴酸右美沙芬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夜用片服用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请勿服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MMMPE |
管理级别 | 特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