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41
生产厂商: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41 |
通用名称 | 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 |
性状 | |
规格 | 100ml:0.15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毫升,一日3次。儿童用量如下:a.年龄2~3岁,标准体重12~14公斤,一次用量2.5~3毫升,一日3次;b.年龄4~6岁,标准体重16~20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一日3次;c.年龄7~9岁,标准体重22~26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一日3次;d.年龄10~12岁,标准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一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用药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棕色塑料瓶装,每瓶100毫升。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XSYMSFT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