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酚麻美干混悬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031
生产厂商:浙江康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31 |
通用名称 | 氨酚麻美干混悬剂 |
性状 | |
规格 | 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8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7.5毫克与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2.5毫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调成混悬液(一包加水10毫升)口服。每日3~4次,1~3岁每次服1包;4~6岁每次服1.5包;7~10岁每次服2包;11~14岁每次服4包。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用复合膜,每盒装12包。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和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MMGHX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