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氧沙林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839
生产厂商: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通用名称 | 甲氧沙林溶液 |
性状 | |
规格 | 30ml*0.1%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 ;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用棉签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不良反应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 ;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庖、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用药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 、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甲氧沙林溶液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YSLR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