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洛芬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5020264

生产厂商: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5020264
通用名称 布洛芬片
性状
规格 0.1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年龄(岁)4-6,体重(公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
不良反应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用药禁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BLF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