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5020190
生产厂商: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小儿急、慢性发热和躯体性疼痛以及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190 |
通用名称 | 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 2-3岁,12-14公斤,一次0.5~1包,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一次1~1.5包,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一次1.5包,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一次2包,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用药禁忌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9袋/盒,复合膜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新疆新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BNZWB1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