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气滞胃痛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522
生产厂商: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522 |
通用名称 | 气滞胃痛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g*9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5g*9袋/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气滞胃痛颗粒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ZWT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