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咽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891
生产厂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891 |
通用名称 | 清咽丸 |
性状 | |
规格 | 6g*10丸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忌服。2. 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3. 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4. 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Y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