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他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955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955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他啶 |
性状 | |
规格 | 3.0g(以C22H22N6O7S2计)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2.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不良反应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包装材料:注射剂瓶+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3.0g:每盒10瓶或每小盒1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TD |
管理级别 | 特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