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997

生产厂商: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球菌属、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997
通用名称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性状
规格 0.25g(按C25H24N807S2计)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为头孢匹胺每天1~2g,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每天4g,分2~3次静脉滴注。儿童常用量为按体重每天每公斤30~80mg,分2~3次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每天每公斤150mg,分2~3次静脉滴注。给药方法及注意事项:1、静脉滴注注射用头孢匹胺钠时,加入葡萄糖液、电解质液、氨基酸液等输液中,经30~60分钟滴注完毕;2、注射用头孢匹胺钠只能用于静脉给药。不得使用注射用水溶解静滴用药,因为溶液不等渗;3、大剂量静脉给药时,有时引起血管痛和血栓性静脉炎,为了预防出现这类症状,应注意注射液的溶解、注射部位的选择、注射方法等,注射速度应尽量缓慢;4、溶解后须迅速使用,需要保存时,务必于24小时内使用;5、头孢匹胺不应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点滴使用。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注射用头孢匹胺钠在上市前及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研究统计分析15442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者617例(4%)。主要为少见的腹泻、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以及皮疹等皮肤症状,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象异常,BUN、肌酸、肌酐升高等肾功能异常,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1、严重不良反应:(1)过敏性休克(<0.1%)密切观察,出现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2)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定期检查肾功能,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3)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0.1%)出现腹痛、频繁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4)间质性肺炎、肺嗜酸性细胞浸润综合征(<0.1%)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时,应停药,并给予皮质激素,进行适当处置。2、同类药物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1)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症)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偶见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2)溶血性贫血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CET、CER等)时,出现溶血性贫血,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3)其它不良反应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少剂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用药禁忌 有本药成份所致过敏休克既往史的病人禁用;对本药成分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西林瓶,10瓶/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重度肝肾功能障碍患者,应适当调节用药量及用药间隔,慎重给药。2、应用注射用头孢匹胺钠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敏感性后用药,给药疗程应控制在治疗疾病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内。3、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本人或双亲、兄弟姐妹中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注射用头孢匹胺钠可持续保持血中浓度,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进食不良的病人或非经口摄取营养的病人、全身状态欠佳的病人[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密切观察],应慎用。4、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需充分问诊。5、用药时须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用药后须使病人保持安静状态,密切观察。6、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一周不宜饮酒,否则可出现颜面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7、长期使用注射用头孢匹胺钠可导致产生耐药菌,结肠中耐药梭状芽孢杆菌的增生可能导致伪膜性结肠炎,引起严重腹泻。8、使用试纸反应以外的班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尿糖试药丸进行尿糖检查时,有时出现假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9、直接血清抗球蛋白检验时有时出现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10)据报道,在幼小大鼠皮下注射实验中,发现有促睾丸萎缩、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TBPA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