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感冒清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025
生产厂商:海南一洲制药厂
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25 |
通用名称 | 感冒清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24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有文献报道服用本品发生急性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血尿等不良反应。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所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等成分过敏者禁用。2.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0.5g*12s/盒。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一洲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⑸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⑹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⑺逾量(一日量>10g)中毒的处理:服药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不得给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用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00ml中静注。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疗法,如用血液透析或血液滤过。服用超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表现为肝性脑病(精神、神志障碍,躁动,嗜睡)、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等症状,以及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环衰竭或肾小管坏死。曾报道有人一次服用本品8~15g而导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GMQJ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一洲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