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393

生产厂商: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2393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性状
规格 2g*10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g, 3至 4岁一次1.5g, 5至 7岁一次2g。一日 3~ 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2g*10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EKCL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