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苯达唑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148
生产厂商: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旋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148 |
通用名称 | 阿苯达唑片 |
性状 | |
规格 | 0.1g*24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OTC |
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常用量(1) 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2)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3) 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4)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5)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2. 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2. 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3. 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用药禁忌 | 1. 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2. 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3. 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0.1g*24片/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BDZ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