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洛芬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341
生产厂商: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41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片 |
性状 | |
规格 | 0.2g*100s/瓶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OTC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用药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0.2g*100s/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LF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