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大卫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754
生产厂商:四川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754 |
通用名称 | 大卫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6g*9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g,一日3次;小儿酌减。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每盒装12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W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