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磺啶冰黄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174

生产厂商: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174
通用名称 磺啶冰黄片
性状
规格 复方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1.磺胺甲噁唑的不良反应 ⑴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⑵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因此在全身应用磺胺药时应定期检查周围血相,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⑶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⑷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 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⑸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⑹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⑺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⑻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⑼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艾滋病患者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2.甲氧苄啶的不良反应 ⑴由于本品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正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⑵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⑶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轻微。 ⑷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复方磺胺甲噁唑偶可致过敏性休克发生。老年人使用本品时较易发生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及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剂者更易发生。
用药禁忌 1.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2.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4.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5.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年
生产企业 吉林省德商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磺胺甲噁唑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 (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5)小儿,磺胺药除作为乙胺嘧啶的辅助用药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外,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 (6)老年人,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7)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患者。 (8)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9)治疗中须注意检查:①全血相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②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1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③肝、肾功能检查。 2.甲氧苄啶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虽然在人类中该药的应用尚未证实有致畸作用,但由于TMP对大鼠、兔有致畸作用,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叶酸代谢,在胎儿循环及羊水中药物浓度接近母体血药浓度,因此本品在妊娠期间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2)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较高,且药物有可能干扰哺乳婴儿的叶酸代谢,因此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其问题存在,但本品对乳母的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3)早产儿、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 (4)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5)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相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病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相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HDBH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