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肺抑火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496

生产厂商: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496
通用名称 清肺抑火丸
性状
规格 6g*6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清肺抑火丸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清肺抑火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FYHW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