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伤科灵喷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52
生产厂商: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苗医:抬赊抬凯:轮官、轮洗、劳冲、凯豆。中医: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轻度水火烫伤,湿疹。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52 |
通用名称 | 伤科灵喷雾剂 |
性状 | |
规格 | 5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cm,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创面。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用药禁忌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50ml/盒/瓶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9.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去医院就诊。 10.本品含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惹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制等不适症状加重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KLPW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