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苯地平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5183
生产厂商: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183 |
通用名称 | 硝苯地平片 |
性状 | |
规格 | 1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一次10mg(2片),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一次10~20mg(2~4片),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一次20~30mg(4~6片),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一日120mg(24片)。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mg(2片),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3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一次10~20mg(2~4片)调至一次30mg(6片),一日3次。 在严格检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1次,每次10mg(2片)。 |
不良反应 | 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一日60mg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一日120mg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一日60mg时的发生率为2%,而一日120mg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 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用药禁忌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100片/瓶×10瓶/中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检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 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 <br /></li><li>外周水肿: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甭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升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慢性肾哀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长期给药不宜骤停,以避免发生停药综合征而出现反跳现象。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BDP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