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苍鹅鼻炎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59
生产厂商: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通窍。用于风热蕴毒而致的过敏性鼻炎,慢性单纯性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头痛,鼻塞,流涕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59 |
通用名称 | 苍鹅鼻炎片 |
性状 | |
规格 | 每片重0.32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用药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 本品不适用于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 4. 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鱼腥草素钠。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疾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EBY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