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九味双解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01
生产厂商: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或恶风,头痛,鼻塞,咳嗽,咽痛或红肿,口渴,或伴溲赤,便干等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01 |
| 通用名称 | 九味双解口服液 |
| 性状 | |
| 规格 | 10ml*16支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20ml,一日3次,儿童减量服用,1-2岁一次3ml,一日二次,3-4岁一次5ml,一日二次,5-6岁一次5ml,一日三次,7-9岁一次10ml,一日二次,13-14岁,一次20ml,一日二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18个月 |
| 生产企业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九味双解口服液。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九味双解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JWSJKFY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