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维A酸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071
生产厂商: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寻常痤疮、特别是黑头粉刺皮损,老年性、日光性或药物性皮肤萎缩,鱼鳞病及各种角化异常及色素过度沉着性皮肤病、银屑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071 |
通用名称 | 维A酸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15g:3.75m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一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 |
不良反应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用药禁忌 | 1、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 2、 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4、 眼部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 2.儿童慎用。 3.不应大面积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 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 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WAS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