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桂林西瓜霜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599
生产厂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脾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喉痹、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99 |
通用名称 | 桂林西瓜霜 |
性状 | |
规格 | 3.5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吹或敷于患处,一次适量,一日数次。重症者兼服,一次1-2g,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服;皮肤破溃处禁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服。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口腔内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应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12.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GLXG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