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胆通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2210
生产厂商: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210 |
通用名称 | 复方胆通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4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4粒/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中药卷,复方胆通片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1、肝郁血虚所致胁痛不宜使用。2、方中含有泻下、清热解毒之品,孕妇忌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4、本药苦寒泄降,易伤正气,年老体弱者慎用;中病即止,不可过量、久用。5、用于急性胆囊炎及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体温、胁痛、黄疸等症状进一步加剧时,应请外科紧急处理。6、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本品含胆通(羟甲香豆素),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羟甲香豆素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羟甲香豆素单独使用时1、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梗阻性或传染疾病所致黄疸病人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DT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